在深圳地铁休息超时,被收15元?网友炸锅!厦门情况是……
近日,有网友发帖称
在广东深圳游玩期间
因玩累了在地铁里休息
待了3个多小时,结果发现自己出不去了
“缴了15元罚款才出去”
深圳地铁热线一位客服人员回应称:“这不是罚款。在地铁内超过210分钟即3.5个小时,会被征收15元的超时服务费。”
最后,客服人员提醒乘客:“如果过闸机时,遇到没扫到码就出站情况,乘客应该第一时间联系地铁站工作人员进行行程补登,事后地铁只会收乘客本次乘车费用,不会加收15块钱的超时服务费。”
深圳地铁向乘客征收的“超时服务费”
厦门情况如何?
对此,本报记者进行了相关梳理
厦门地铁:
乘车有效时限为180分钟
《厦门经济特区轨道交通条例》指出,乘客超时乘车的,由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按照线网最高单程票价加收票款。《厦门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》进一步指出,乘客持票进入付费区后,须在有效时限180分钟内离开付费区。
有效时限,是指乘客从刷卡进站到刷卡出站的最长时间不宜超过180分钟。如果超过180分钟,需要按照线网最高单程票价加收票款。
记者查询“厦门地铁”微信公众号得知
目前厦门地铁票价的最高单程票价为8元
全国多地地铁
都有类似的相关规定
记者梳理相关信息发现
广州、长沙、重庆等城市
地铁都有类似的相关规定
不同的是各城市地铁允许停留的时限有差异
比如,广州地铁规定,自验票进站算起,有效乘车时限为270分钟;超过270分钟,乘客除须缴交当次车程费用以外,还须按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缴交超时车费。
《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票务规则》规定,乘客在付费区内停留的规定时间为210分钟,超过210分钟的,须按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补交差额票款。
“重庆轨道交通”微信公众号指出,乘客验票进站后,需要在180分钟内验票出闸,如果超过180分钟验票出闸(轨道交通原因导致的除外),持车票到车站售票亭处理,需按线网最高票价另交全额超时车费。
有网友感到震惊
“居然还有这等事?看来我孤陋寡闻了。”
有网友认为不应该收这项费用
大城市路途远点,坐地铁时间久很正常
“收取15元太多了。”
也有网友表示理解
“地铁本就人流量大,
逗留过久,占用了公共资源,交费合理。”
“如果不收这笔钱,
地铁站只怕会成为滞留地。”
“此举是为了防止有人在地铁付费区内
接货送货赚取跑腿费。”
对此,大家怎么想的?
快来评论区说说吧~
厦门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
记者:林钦圣 综合广州日报等
编辑:林聿晶 值班主任:蔡萍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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